红网嘉禾分站(通讯员 李旺)“李法官,非常感谢你费心处理好我的离婚案子,我现在终于可以安心出门做事了。”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法官李畅接到曾经的当事人打来的电话。
年前,李畅承办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郑某(女)与被告郭某(男)皆系二婚。两人结婚后,原告郑某于2021年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不予离婚。郑某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故再次向嘉禾法院起诉并提出相应主张。
案件审理过程中,李畅耐心倾听了当事人的陈述,庭后又多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原、被告双方都同意离婚,只是对经济补偿款未达成一致。随着年关将近,李畅试图劝说双方不计前嫌、和好回家团圆过年,但原告要求离婚的态度坚决,甚至产生了过激的言行和轻生的念头。为使双方安心过年,李畅定下年前妥善处理好纠纷的目标。
在过年前的一个礼拜,李畅除了通过双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继续做双方的工作外,还联系到双方当事人的朋友帮忙调解,渐渐地,双方对经济补偿款的要求差距逐步缩小并很快达成一致。最终于除夕当天,被告即将相应经济补偿款全数转给原告。
近年来,嘉禾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情与法”相结合,妥善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类涉民生案件,维护了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红网嘉禾分站
作者:李旺
编辑:唐麒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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