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嘉禾分站(通讯员 李建明 廖柏涛)2月28日,在珠泉司法所调解室内,一起意外坠楼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调解现场
2月22日,雷某某未经公司允许,携带其孙子到公司员工宿舍,由于雷某某当天上晚班,于是反锁房门让其孙子在宿舍睡觉。2月23日早6时许,其孙子醒后攀爬阳台防盗网不慎坠楼身亡。死者家属向珠泉司法所申请调解。因事故涉及珠泉镇与塘村镇两地,珠泉司法所受理调解申请后,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告,并与塘村司法所取得联系,一同做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
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定性没有异议,死者方家属以公司未尽到管理职责及员工宿舍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为由,提出97万元的赔偿要求,公司方认为雷某某私自携带孙子至宿舍,公司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随着时间的推移,死者方家属情绪十分激动,有进行过激措施的苗头,调解员争分夺秒、加班加点,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对公司方释法说理,指出其公司保安在人员管理方面存在漏洞,让无关人员进出公司、留宿,应负一定的责任;对死者方家属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责任划分为切入点,指出赔偿数额应当实事求是,合理合法,不能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
通过珠泉、塘村两地司法所近五天的调解工作,从情、法、理三方面开展调处,协调了双方的诉求和利益,达成签订调解协议,一起意外坠楼死亡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来源:嘉禾网
作者:李建明 廖柏涛
编辑:唐麒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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