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嘉禾分站(通讯员 彭自力 李飞)近日,嘉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调解一起不能按期兑现提车承诺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
10月25日,嘉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贵州省遵义市籍在嘉禾县务工的王先生投诉,称到嘉禾县某汽贸有限公司买车,在支付购车款及各项费用后,该汽贸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不予提车,投诉人也向公安机关报案多次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该局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调查。2019年9月6日,投诉人到嘉禾县某汽贸公司购车,并支付购车款及各项费用10.288万元。在约定提车时间,该汽贸公司以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帐户被法院冻结,无资金向厂方购车等理由,拒绝投诉人提车。
执法人员通过组织双方多次协商,最后该汽贸公司承认违约,筹措资金为投诉人办理了提车,并赔偿投诉人误工、食宿、交通等费用6000元。
来源:嘉禾网
作者:彭自力 李飞
编辑:周雯玉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ap.jiahexinwen.cn/content/2019/12/12/6339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