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何思军)根据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3月13、14日,郴州市县市区委第四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分别进驻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等4个单位党组织,开启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察。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邓文武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分别主持进驻见面沟通会,出席巡察单位进驻动员会并讲话。郴州市县市区委第四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全体人员和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关综合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参加会议,被巡察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二级机构负责人、纪检监察机构成员和出席县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列席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精神,并对巡察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相关要求。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主持本单位巡察进驻动员会并作表态讲话。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邓文武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在巡察进驻动员会上分别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旗帜鲜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旗帜鲜明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必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紧盯政治立场、政治忠诚、政治责任、政治生态,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突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情况,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主动接受巡察,自觉接受检查,诚恳接受监督,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共同完成好市委、县委交给的巡察工作任务。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诚恳接受巡察监督。全力配合,积极主动、优质高效地做好协调联络、提供材料和服务保障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直面问题,强化担当,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以巡察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踏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动各项事业取得新发展。
据悉,此轮巡察为期两个月。巡察期间(3月13日—5月13日),郴州市县市区委第四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7807352071/17807352072,专门邮政信箱:嘉禾7号/8号邮政信箱,专门电子邮箱:jhxwxcz01@163.com/ jhxwxcz02@163.com。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20∶00。根据巡视巡察工作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来源:嘉禾网
作者:何思军
编辑:邓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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