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周靖凯)现年54岁的他,本应有一个美好的家庭,尽享天伦之乐。可是,他被毒品这个恶魔毫不留情的摧毁了。身材消瘦、满头白发的李某顺,战战兢兢的站在被告席上,用嘶哑近似哭泣的声音不停的祈求:“恳求法院再给我一次机会,从轻处罚我,我会好好改造。”
嘉禾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0月份,被告人李某顺从蓝山县土市、广东省清远购买冰毒和海洛因,并将购买来的海洛因用石抖碾成粉末后惨进底粉放进压块器里压成一整块,再用剪刀把压好的海洛因分出来,打包成0.5克、1克、2克、3克每包的几种小包,以500元每克的价格贩卖。被告人李某顺从2015年10月份开始多次将冰毒和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雷某某、郭某某等人。2015年10月29日8时许,被告人李某顺在嘉禾县珠泉镇新屋场村其弟弟新房附近被抓获。随后,嘉禾县公安局民警从李某顺居住场所查获:白色晶体净重170.8841克,红色药丸固体净重6.5114克,白色固状粉末净重113.3217克。经鉴定,分别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甲基苯丙胺及咖啡因成分、海洛因成分。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并将择期进行宣判,等待李某顺的必是法律的严惩。
【法官说法】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其中贩卖鸦片 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毒品是社会之毒瘤,直接危害公民的身体健康、家庭和谐和社会的稳定。当前各类新型毒品不断被研发,危害性不断加大,上瘾性也随之增强,不法分子为了利益铤而走险贩卖毒品,严重危害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我们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行为,同时,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御毒品的诱惑,切忌在“损友”的怂恿下和好奇心的驱使下尝试,始终牢记:吸毒一口,家破人亡!
来源:嘉禾网
作者:周靖凯
编辑:邓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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