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潇风 )2016年2月19日,嘉禾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将野外违令用火嫌疑人何土光行政拘留7日。
据悉, 2月18日下午6时,家住嘉禾县袁家镇泮头村3组村民何土光,趁着大好天气,带上锄头来到本村石砠岭山下的责任土里。他见杂草较多不利劳作,为方便省事,便拿出火柴点燃杂草,由于当时夜风较大,火势不断蔓延,从而引发山火。袁家镇人民政府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森林防火应急分队,以最快的速度将山火扑灭,值得庆幸的是火灾没有造成大的损失。
在何土光接受调查期间,公安机关办案系统显示,何土光已于2013年12月27日曾因野外违令用火被行政拘留5日。时隔两年,何土光不思悔改,故伎重演,再次违反《嘉禾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嘉禾县森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遂对何土光作出了上述处罚。
来源:嘉禾网
作者:潇风
编辑:邓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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