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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情日记:公诉人为我们讲了心里话
2014-10-14 16:23:47 字号:

  (通讯员 陈荣梅)

  10月13日,我和雷科长到塘村镇砠背村下乡,正逢金秋时节,空气中弥漫着丰收的气息。刚走进村口,便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在稻田里忙碌,那是该村雷支书和雷主任在帮着村民收割。回望着祥和的新农家图景,一年前那次开庭的情景又清晰的浮现在我眼前:

  2012年8月,塘村镇砠背村雷支书、雷主任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一案由公安机关移送到我院,由雷科长具体承办。雷科长在审查中发现,该案两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又有大量证人证言及相关书证、物证相互印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但,雷某二人在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过程中没有为自己牟取私利的行为,作为村支两委负责人,本想带领全村村民做实事、做好事,为村集体偿还债务,但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监督管理缺位等问题,导致好心办坏事,好心办错事。

  就是犯罪事实如此简单明了的案件,雷科长却在案件庭审过程中发表了长达半个小时的公诉意见,在对该案的证据和案件情况进行全面阐述后,他重点对该案发生的深层原因、如何预防此类案件等进行了深入分析。雷科长发表公诉意见时,说到:村支两委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村集体经济实力薄弱、对村级组织监督管理缺位、法律宣教缺失、对村级基础建设重视不够等深层问题共同导致了案件的发生。

  “我们希望两被告人能从本案中吸取教育,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要学法、知法、守法。同时,也希望通过本案好好地进行反思,我们的工作是否到位,我们如何提高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如何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如何加强农村法制宣传的力度。”雷科长话音一落,百余名前来旁听的村民们不由自主地鼓起掌来。庭审结束后,我们刚走出法庭,村民们就都围拢过来,对雷科长说:“我们心里都明白,雷支书和雷主任真是一心为我们村好,好心办错了事,要怪都怪村里底子薄,要不他们也不会成为被抓进去。雷检察官,您真是为全村说出了我们想讲又不晓得讲的心里话。你们能够建议法院从轻判处,真的太谢谢你们了!”村民们有的一个尽拱手感谢,有的一边点头,一边抹着眼泪,对公诉人的感激、对支书、主任误入歧途的不舍,溢于言表。虽然,当时我是以书记员的身份去参加庭审,但法庭上,百余村民发自内心的掌声,法庭外,数十人围着我们久久不愿散去的情景深深印在我心里,并时时激励着已经成为检察官的我。

  我还记得,几天后,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对两被告从轻处罚,单处罚金。雷支书和雷主任回到村里,带领全村村民对土地进行了恢复整理,能恢复成农田的续种上了经济作物,不能恢复的,因势就导修建了田间道。一个月后,我院在该村建立了检察官联系室,把法制宣传、检察联络工作做到了田间地头,还建立了“村官法制课”工作制度,为村干部上法制宣传和廉政教育课。县委、县政府根据我们的检察建议书,加大了对各行政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村级政务的监督指导力度。两年来,我县没有再发生一起此类案件,新农村建设蒸蒸日上。去年,嘉禾县荣获全省城乡一体化建设示范县。(作者系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陈荣梅)

来源:嘉禾网

作者:陈荣梅

编辑:邓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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