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文俊)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行廊人民法庭法官冒酷暑深入普满乡桃元坪村,对王某诉雷某、李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以及雷某诉李某健康权纠纷两案进行现场调解。
2013年10月31日,雷某承包了李某一块山林的割草工作,雷某便雇请王某等人去李某山上割草,在割草过程中,王某的左手四指被电锯致伤。而后,王某及其两个儿子到雷某家协商赔偿事宜,双方由于言语过激而引起冲突,雷某被打伤。普满派出所和村委会多次对此事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差距太大而调解未果,双方便分别诉至法院。
该院行廊法庭受理后,经过多次向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双方当事人对立的情绪有所缓解,且赔偿的诉求有所缩小。为了尽快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到王某家进行现场调解,经过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由雷某赔偿王某8700元,发包人李某赔偿王某6000元,并且当场将赔偿款支付到位。两起矛盾终于得以化解,当事人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近年来,嘉禾县法院行廊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通过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措施,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当好司法为民“排头兵”,以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彰显基层法庭的司法为民情怀,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来源:嘉禾网
作者:文俊
编辑:邓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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