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东松 李敏) 人说“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当全世界都在歌颂母爱伟大之时,在我县却发生了一件令人发指的案件:一名法盲少年竟下毒试图谋杀自己的亲生母亲!近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这位年仅十四周岁的罗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据了解,1995年12月30日出生于我县石桥镇某村的罗某已经在社会上闯荡了几年,因担心罗某在广东学坏,其母亲以其父亲有病为由将罗某从广东叫回家里。罗某回家后,整天沉迷上网,不仅不帮助家里做事,而且将家里收割回来的200余斤黄豆偷偷拿出去卖掉,将所得的600余元全部用于上网和吃喝,待钱花完后才回家,为此,其母亲多次教育罗某。然而面对父母的管教,罗某不仅不思悔改,置若罔闻,反而觉得父母碍手碍脚,罗里罗嗦,因此对其母亲的怨恨与日俱增,并最终产生了杀害其母亲的念头。
2010年8月3日上午,再次遭到母亲责骂的罗某非常气愤,于是,罗某偷偷的从自家猪栏里到找来农药,准备用农药毒死其母亲。8月4日下午,罗某的父母亲用电饭煲炖好猪脚后便出去做事了。罗某睡醒后,起来找东西吃时发现,电饭煲里有炖好的猪脚,便吃了一些。后见其父母都不在家,便将事先准备好的农药倒入电饭煲内的猪脚汤里,用汤勺搅匀,试图毒死其母亲。后因其母亲发觉猪脚汤的味道不对,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罗某出生于1995年12月30日,已满十四周岁,其将为自己的故意杀人罪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嘉禾网
作者:李东松 李敏
编辑:邓和明
本文链接:https://wap.jiahexinwen.cn/content/2010/09/13/583811.html